首页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章 装运前检验 第八条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八条 第二章 装运前检验 第八条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检验检疫部门实施装运前检验的,检验检疫部门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实施或者派出检验人员参加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