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2018年) 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中的“日”为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天”为自然日,含法定节假日。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