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0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十六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检验检疫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