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0年) 第四章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0年) 第四章 第四章 进出境集装箱的卫生除害处理 第十八条 进出境集装箱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卫生除害处理: 第十九条 对集装箱及其所载货物实施卫生除害处理时应当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第二十条 用于集装箱卫生除害处理的方法、药物须经国家检验检疫局认可。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