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4年) 第四章 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4年) 第四章 第四章 出境检验检疫 第十五条 对出境产品需要进行转基因检测或者出具非转基因证明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提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发布的转基因产品进境要求。 第十六条 检验检疫机构受理申请后,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发布的批准转基因技术应用于商业化生产的信息,按规定抽样送转基因检测实验室作转基因项目检测,依据出具的检测报告,…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