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章 进口检验检疫 第一节 注册登记 第十条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条 第三章 进口检验检疫 第一节 注册登记 第十条 海关总署对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进口饲料应当来自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企业。 第一节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