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三章 进口检验检疫 第二节 检验检疫 第二十条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进口检验检疫 第二节 检验检疫 第二十条 现场查验发现散包、容器破裂的,由货主或者代理人负责整理完好。包装破损且有传播动植物疫病风险的,应当对所污染的场地、物品、器具进行检疫处理。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