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三章 标签检验 第十四条 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2000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标签检验 第十四条 进出口食品的报检人办理报检手续时,必须提供《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否则检验检疫机构不受理报检。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