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存在缺陷可能导致儿童伤害的进出口玩具的召回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