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四十三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首件产品是指玩具批量生产前的试产产品。首件产品的结构或者使用的关键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等发生变更的,视为不同的首件产品。 本办法所称产品抽批检验是指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类别,对报检的出口产品按照规定的比例实施现场检验和抽样送实验室检测。 第七章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