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口工业品风险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进出口工业品风险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技术机构、专家小组应当提交客观、真实、准确的评估报告,对提供虚假报告或者篡改评估结果的机构或者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