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2000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检验检疫局对进出口化妆品实施分级监督检验管理制度,制定、调整并公布《进出口化妆品分级管理类目表》。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