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化妆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卫生质量许可制度等监督管理措施。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