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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2016年) 第25.113条

第25.113条 起飞距离和起飞滑跑距离

干跑道的起飞距离是下述距离中的大者:

沿着按第25.111条确定的起飞航迹,从起飞始点到飞机高于起飞表面10.7米(35英尺)一点所经过的水平距离;

全发工作,沿着由其余与第25.111条一致的程序确定的起飞航迹,从起飞始点到飞机高于起飞表面10.7米(35英尺)的一点所经过水平距离的115%。

湿跑道的起飞距离是下述距离中的大者:

按照本条(a)款确定的干跑道起飞距离;或

沿着按第25.111条确定的湿跑道起飞航迹从起飞始点到飞机高于起飞表面4.6米(15英尺)的一点所经过的水平距离,以完成距起飞表面10.7米(35英尺)之前达到V2一致的方法。

对于起飞距离不包含净空道情况,起飞滑跑距离等于起飞距离。对于起飞距离含有净空道情况:

干跑道的起飞滑跑距离是下述距离中的大者:

沿着按第25.111条确定的起飞航迹,从起飞始点到下列两点的中点所经过的水平距离,在一点速度达到VLOF,在另一点飞机高于起飞表面10.7米(35英尺)。

(ii)全发工作,沿着由其余与第25.111条一致的程序确定的起飞航迹,从起飞始点到下列两点的中点所经过水平距离的115%,在一点速度达到VLOF,在另一点飞机高于起飞表面10.7米(35英尺)。

湿跑道的起飞滑跑距离是下述距离中的大者:

沿着按第25.111条确定的湿跑道起飞航迹从起飞始点到飞机距起飞表面4.6米(15英尺)的一点所经过的水平距离,以完成高于起飞表面10.7米(35英尺)之前达到V2一致的方法;或

(ii)全发工作,沿着由其余与按第25.111条一致的程序确定的起飞航迹,从起飞始点到下列两点的中点所经过水平距离的115%,在一点速度达到VLOF,在另一点飞机高于起飞表面10.7米(35英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