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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2016年) 第25.1322条

第25.1322条 警告灯、戒备灯和提示灯

如果在驾驶舱内装有警告灯、戒备灯和提示灯,则除适航当局另行批准外,灯的颜色必须按照下列规定:

红色,用于警告灯(指示危险情况,可能要求立即采取纠正动作的指示灯);

琥珀色,用于戒备灯(指示将可能需要采取纠正动作的指示灯);

绿色,用于安全工作灯;

任何其它颜色,包括白色,用于本条(a)至(c)未作规定的灯,该颜色要足以同本条(a)至(c)规定的颜色相区别,以避免可能的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