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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2016年) 第25.1317条

第25.1317条 高强辐射场(HIRF)防护

除本条(d)规定的以外,对于其功能失效会影响或妨碍飞机继续安全飞行和着陆的每个电气和电子系统必须设计和安装,以符合以下要求:

当飞机暴露于附录L中描述的HIRF环境I时和暴露后,其功能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飞机暴露于附录L中描述的HIRF环境I后,系统及时地自动恢复其功能的正常运行,除非系统的这种功能恢复与该系统其他运行或功能要求相冲突;和

当飞机暴露于附录L中描述的HIRF环境II时和暴露后,系统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对于其功能失效后会严重降低飞机性能或飞行机组对不利运行条件的反应能力的电子和电气系统必须设计和安装,当提供这些功能的设备暴露于附录L中描述的HIRF设备测试水平1或2时,系统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对于其功能失效后会降低飞机性能或飞行机组对不利运行条件的反应能力的电子和电气系统必须设计和安装,当提供这些功能的设备暴露于附录L中描述的HIRF设备测试水平3时,系统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在2012年12月1日前,如果其功能故障后会妨碍继续安全飞行和着陆的电子或电气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在符合以下要求时可以不用满足(a)款的规定:

系统先前已经符合2016年4月17日前颁发的CCAR21.16规定的专用条件;

自从表明符合专用条件后系统的HIRF抗干扰特性没有改变;和

提供以前表明符合专用条件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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