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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2016年) 第25.623条

第25.623条 支承系数

除本条(b)规定的情况外,每个有间隙(自由配合)并承受敲击或振动的零件,必须有足够大的支承系数以计及正常的相对运动的影响。

对于规定有更大的特殊系数的零件,不必采用支承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