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25年) 第29.81条

第29.81条 着陆距离:A类

必须在本规定第29.79条制定的进场与着陆航迹上,确定从高于着陆场地15米(50英尺)的高度着陆至完全停止(水面着陆为约5.5千米/小时(3节))所需的水平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