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25年) 第29.773条
第29.773条 驾驶舱视界
无降水情况
对于无降水情况,采用下列规定:
驾驶舱的布局必须给驾驶员以足够宽阔、清晰和不失真的视界以便安全操作;
驾驶舱不得有影响驾驶员视界的眩光和反射。如果申请夜航的合格审定,必须通过地面或者夜间飞行试验来表明。
降水情况
对于降水情况,采用下列规定:
每个驾驶员必须有足够宽阔的视界以便在下列情况中能安全运行:
(ⅰ)大雨中,前飞速度直至VH;
(ⅱ)申请合格审定的最严重结冻状态。
正驾驶员必须有一个满足下列要求的窗户:
(ⅰ)在本条(b)款(1)项规定的条件下能打开;
(ⅱ)具有本条规定的视界。
具有透明显示器的视景系统
视景系统包括位于驾驶员外部视界的透明显示面,如平视显示器(Head up—display,HUD)、头盔显示器或者其他等效显示器。在无降水和有降水条件下,其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当视景系统显示器工作时,必须补偿对驾驶员外部视界的干扰,使得显示器中视景与透过显示器及其周围视景相结合保证驾驶舱满足本条(a)款和(b)款的要求。
驾驶员的外部视界不得受透明显示器表面或者视景系统图像影响而扭曲失真。当视景系统显示图像或者其他任何与图像和外部场景地形相关的符号时,包括姿态标志符、飞行航迹矢量和飞行航迹角参考提示符,该图像和符号必须与外部场景匹配并按比例缩放。
视景系统必须提供一种方法,允许驾驶员使用显示器立即停用和重新激活视景系统图像,根据需要,可以无需将手从主要飞行和动力控制或者等效装置上移开。
当视景系统未运行时,必须允许驾驶舱满足本条(a)款和(b)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