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二百一十条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二百一十条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二百一十条 本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原民航总局于2007年12月17日以民航总局令第191号公布的《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于2018年11月16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3号公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2022年2月11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7号公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2018)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2022) 第二百零九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