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一百九十条 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 机场运营人及驻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九条,擅自新增或者改变活动区场地、目视助航设施的功能及特性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八十九条 目录 第一百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