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八十五条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25年) 第一百八十五条 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八十五条 机场运营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空中交通管理机构、航空地面服务企业及其他有关驻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七条,未遵守机场使用手册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八十四条 目录 第一百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