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七章 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 第一节 净空管理基本要求 第一百五十八条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一百五十八条 第七章 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 第一节 净空管理基本要求 第一百五十八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协调和配合当地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制定发布机场净空保护的具体管理规定,明确政府部门与机场的定期协调机制;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的新建、改(扩)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审批程序、新增障碍物的处置程序;保持原有障碍物的标识清晰有效的管理办法等内容。 第一百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