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第二章 质量责任 第四节 施工单位 第三十六条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第三十六条 第二章 质量责任 第四节 施工单位 第三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设置项目质量管理机构,落实项目施工质量责任制,制定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配备与项目相匹配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加强施工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保证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岗履职。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调整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同意且不低于合同约定的资格和条件,并及时向民航行政机关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报送变更情况。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