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第二章 质量责任 第二节 勘察、设计单位 第二十三条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质量责任 第二节 勘察、设计单位 第二十三条 设计单位应当做好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后续服务和动态设计等工作,保障设计意图在施工中得以贯彻落实,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参与相关质量问题的分析、论证及方案制定。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