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第二章 质量责任 第二节 勘察、设计单位 第十九条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第十九条 第二章 质量责任 第二节 勘察、设计单位 第十九条 勘察、设计单位分别对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质量负责。 从事专业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第二节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