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第二章 质量责任 第一节 建设单位 第十一条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质量责任 第一节 建设单位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试验检测等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试验检测等单位在合同中明确质量目标、管理责任和要求,加强对涉及质量的关键人员、施工设备等方面的履约管理。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