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第一百一十一条
第一百一十一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七十五条、第八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由民航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
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及时向民航行政机关及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