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第一百零七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总承包单位或者总承包联合体的牵头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航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的; 擅自变更总承包项目经理的。 第一百零六条 目录 第一百零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