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八十八条 运输机场专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22年) 第八十八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八十八条 民航行政机关及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可以采取随机抽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参建单位实施监督检查。 民航行政机关及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从事监督检查执法的人员应当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第八十七条 目录 第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