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辽宁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2001年) 四、 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一)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辽宁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辽政发〔1999〕14号),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加快组织实施步伐。尚未启动实施的市要在2001年7月1日前启动;已经启动实施的市,要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和办法。各统筹地区要对应参保单位及职工人数进行登记,确定用人单位分期分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进度,2001年底全省覆盖面要达到50%以上,今后每年逐步扩大。 辽宁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2001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以省辖市为统筹单位确有困难的,可暂实行市、县(市)分级统筹。县(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方案,须报所在市政府批准。 四、 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一)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辽宁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辽政发〔1999〕14号),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加快组织实施步伐。尚未启动实施的市要在2001年7月1日前启动;已经启动实施的市,要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和办法。各统筹地区要对应参保单位及职工人数进行登记,确定用人单位分期分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进度,2001年底全省覆盖面要达到50%以上,今后每年逐步扩大。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以省辖市为统筹单位确有困难的,可暂实行市、县(市)分级统筹。县(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方案,须报所在市政府批准。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