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14年) 二、 工作原则 (一) 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14年) (一) 二、 工作原则 (一) 中央指导、地方实施。科技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负责规划指导,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落实中央财政承担的选派和培训科技人员工作经费。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党委组织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扶贫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落实地方财政应承担的选派、培训科技人员工作经费,落实选派和培训任务。 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