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旅游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边境社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旅游团队出发前未如实填报边境旅游团队名单表有关信息的;

安排旅游者超出边境旅游合作协议载明的区域范围、停留期限开展活动的;

安排旅游者到国家禁止前往和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