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边境旅游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四条 边境旅游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边境社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交纳数额,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向国务院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