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2015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应当以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税务等政府部门审计(审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账簿及电网投资、生产运行、政府核准文件等相关原始资料为基础。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