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2015年) 第三条

第三条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应遵循以下原则:

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与输配电服务相关。

合理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输配电服务的合理需要,影响定价成本水平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公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