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2025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实行事前核定、定期校核。工程投运前,核定临时输电价格;工程竣工决算后,与省级电网、区域电网同步开展成本监审,核定正式输电价格或进行校核。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