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2025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核定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应坚持激励约束并重,严格开展成本监审,有效保障投资收益,合理确定价格机制,规范履行定价程序,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