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2025年) 第四章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2025年) 第四章 第四章 输电价格的调整机制 第十五条 建立准许收入平衡调整机制,对上一监管周期内受新增投资、电量增长等影响区域电网实际收入超过(低于)准许收入的部分,在本监管周期或下一监管周期定价时平滑处理。省级电… 第十六条 监管周期内遇有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成本重大变化,电网企业可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对准许收入和输电价格作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