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2025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准许收益的计算。
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是指电网企业投资形成的输配电线路、变电配电设备以及其他与输配电业务相关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使用权资产净值和营运资本。
以下资产不得纳入可计提收益的固定资产范围:
与输配电业务无关的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电网企业宾馆、招待所、办事处、医疗单位、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等辅助性业务单位、多种经营企业及“三产”资产;抽水蓄能电站、新型储能电站、电厂资产;独立核算的售电公司资产;与输配电业务无关的对外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其他需扣除的与输配电业务无关的固定资产等。
应由有权限的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或认定而未经批准或认定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或允许企业自主安排,但不符合电力规划、未履行必要核准、备案程序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
单独核定输电价格的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和配套工程固定资产。
已纳入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算的固定资产。
用户或地方政府无偿移交,由政府补助或者社会无偿投入等非电网企业投资形成的输配电资产。
其他不应计提收益的固定资产。
可计提收益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软件、土地使用权等。
可计提收益的营运资本,指电网企业为提供输配电服务,除固定资产投资以外的正常运营所需要的周转资金。
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的计算公式为:
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基期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监管周期预计新增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监管周期减少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
基期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和使用权资产净值根据监审期间最末一年可计提折旧、可摊销计入定价成本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使用权资产原值所对应的净值,通过成本监审核定;营运资本按不高于成本监审核定的上一监管周期运行维护费的1/12加月购电费的1/6核定。
监管周期预计新增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根据预计新增输配电固定资产原值扣减监管周期相应折旧费核定。
监管周期减少有效资产。根据监管周期内预计退役、报废或已计提完折旧的固定资产核定。
准许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为:
准许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率×(1-资产负债率)+债务资本收益率×资产负债率
其中:权益资本收益率。原则上按不超过监管周期初始年份前一年国家10年期国债平均收益率加4个百分点,并参考上一监管周期省级电网企业实际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核定。在总体收益率控制的前提下,考虑促进电网均衡协调发展、保障用户经济可承受等因素,可以丰补歉、东西帮扶,对省级电网企业收益率作适当调整。
债务资本收益率。参考电网企业实际融资结构、贷款利率,以及不高于同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核定。如电网企业实际贷款利率高于市场报价利率,按照市场报价利率核定;如实际贷款利率低于市场报价利率,按照实际贷款利率加二者差额的50%核定。
资产负债率。按照国资委考核标准并参考上一监管周期电网企业资产负债率平均值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