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2001年) 第十一条 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2001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凡在“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中心”登记并领取《软件出口合同证书》的企业,享受国家的软件出口政策。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