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2000年) 第六章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2000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信息产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电子工业部1998年3月4日发布的《软件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