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灾损抢修保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八条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灾损抢修保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公路灾损灾情类别,由交通运输部根据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抢通资金申请报告,结合国家减灾委、国家防总、民政部、国家气象局、中国地震局、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等部门(单位)提供的灾情信息综合研究确定。必要时,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可采取抽样核查等办法对公路灾损情况进行核实。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