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六条

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按照交通运输建设规划及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需求,定期联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各省(区、市))交通运输、财政主管部门布置项目申报工作,明确项目申报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