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六章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由财政部会同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1〕93号)、《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用于一… 第四十条 除车购税资金外,中央公共财政预算中如有安排用于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的参照本办法办理。 附表:1. 公路灾毁损失和抢通情况统计表 2. 20年车辆购置税用于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清算表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