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交通部门、建设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政监督,确保交通专项资金公正、合理地分配、使用,防止资金被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