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2015年) 第六章 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2015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机关可根据本规程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第二十五条 本规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