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 第八章 人员与装备 第五十四条 路政管理规定(2003年) 第五十四条 第八章 人员与装备 第五十四条 路政管理人员录用应具备以下条件: 年龄在20周岁以上,但一线路政执法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45岁; 身体健康; 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持有符合交通部规定的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