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各省(区、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负责指导协调本地区、本经营区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企业、用户,做好应急调度工作。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