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2021年) 第九条
第九条 输电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输电价格(含增值税)=年均收入/〔设计输电量×(1-定价线损率)〕
直流输电工程设计输电量=设计利用小时×额定容量
设计利用小时按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核准文件确定,文件中未明确的,原则上按4500小时计算。
交流专项工程年输电量按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核准文件确定,核准文件中未明确的,按照电源点年设计上网电量计算。
定价线损率,核定临时价格时按照专项工程可研设计线损率确定;核定正式价格时,参照设计线损率和前3年(不足3年的按实际运行年)实际平均线损率确定。